5月20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正式施行,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。
这部法律共9章78条,围绕公平竞争、投资融资促进、科技创新、规范经营、服务保障、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,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、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,持续优化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。

其中在第五章“规范经营”第四十二条中,明确提出“探索建立民营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,鼓励、引导民营经济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自愿参与公益慈善事业、应急救灾等活动”。
这一条款为民营经济与社会价值的深度融合指明了方向。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活力与创造力不仅体现在经济效益上,更体现在对社会价值的主动承担上。公益慈善不仅是企业的道德选择,更是其核心竞争力的延伸。
期待更多的民营经济组织积极响应号召,在追求自身发展壮大的道路上回馈社会,用实际行动诠释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,为公益慈善事业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,携手共筑一个更加温暖、和谐、美好的社会环境。